教育部近日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规定》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应在核定的编制内至少配备一名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专兼职教师从事职业指导。鼓励选聘行业、企业优秀人员担任兼职职业指导教师。
规定》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应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机制、整合资源,构建全方位职业指导工作体系,动员学校全员参与、全程服务,持续提升职业指导工作水平。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应坚持以学生为本、循序渐进、教育与服务相结合、协同推进四项基本原则。
《规定》明确了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主要途径。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学业辅导、开展职业指导教育、提供就业服务、开展职业生涯咨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等。主要途径包括课程教学、实践活动、信息化平台、个性化指导方式、供需见面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