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提出建立“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校企合作机制。由“政府主导”转为“校企主导”,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政策变化,对未来校企合作的走向将起到引领作用。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职业教育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尽管职教集团已经覆盖了全国90%的高职和70%的中职学校,吸引了约3万家企业参与,但校企合作中一直存在着企业积极性不高、参与程度不深、“一头热”“两张皮”等问题。目前的1400多家职教集团中,90%以上为松散的非法人组织,牵头单位多为职业院校,凝聚力、吸引力不足,企业的主导作用尚未发挥出来。其根本原因,就是职业院校还没有较好地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形成了一种“政府依赖症”,缺乏自主制度创新能力。许多职业院校希望国家以法律方式强制企业参与合作,保障人才培养活动的正常运行。然而,这种“捆绑夫妻”的做法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与现有的经济法律存在冲突,也不可能真正对企业转型升级起到促进作用。只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校企合作才可能取得持续的发展。
